2017年度全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资格评审工作开始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2017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规定,2017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经信人教〔2011〕181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号)执行。

    通知要求,近5年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2016年(含)之后年度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未按照要求选修科目,或达不到年度规定的学时,职称申报不予受理。

    通知还对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作了具体安排,统一于1010?D1020日(节假日除外)集中报送到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南楼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711室。逾期报送材料将不予受理。

    其他详情见安徽省经信委网站。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