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启动2017年全省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规定,正高级经济师评审为我省开评第一年,按照“在企业先行试点、成熟后逐步展开”的推进步骤,以《关于印发安徽省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经信人教〔2017〕192号)文件执行申报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在职高级经济师。在外省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在皖工作满3年,且符合我省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也可申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2017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经人事〔2006〕100号)文件执行

    通知明确,全省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正高级经济师1027,高级经济师为11月2日。答辩内容主要是与申报人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面试时间分别定于103111月10日

    通知还对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作了具体安排,正高级经济师于10月19日-10月20日、高级经济师109日至1018日(节假日除外)集中报送到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 

    其他详情见安徽省经信委网站。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