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工商联建筑(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启动
日前,省工商联发出通知,正式启动2017年度全省工商联系统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通知指出,申报对象为2017年在安徽省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省工商联所属行业商(协)会、安徽异地商会会员企业中从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类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筑工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仍按《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文件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号)规定执行。省工商联职评办受理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并呈报安徽省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统一计算到2017年12月31号止。
通知明确,2017年申报初级职称需要90个学时,申报中级职称需要180个学时。申报范围:(1)建筑工程类专业人员:从事建筑学、结构工程、建筑机械、给水排水工程(含水质检验等)、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工程造价、建筑防腐、白蚁虫防治等建设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科研、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室内装饰等)、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管理。(2)电力工程类专业人员:从事电力工程专业中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含发电、变电、供用电、电力网、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技术),电力电子、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自动化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知要求,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须连续参加3个月以上专科以上学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进修;或参加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开展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培训,继续教育满400学时,并提供相应的结业证书。
通知要求,申报程序主要分为从市级工商联和从省工商联所属行业商(协)会、安徽异地商会两种途径来申报。破格申报人员须统一经各市工商联、省工商联所属行业商(协)会、安徽异地商会核准后受理,同时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定于11月。
通知规定,各市申报时间为9月27日~10月24日(各市具体时间详见工商联网站),省工商联所属行业商(协)会、安徽异地商会为9月25、26日,逾期报送以及申报者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其他未及事宜详见省工商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