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合肥市非国有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开始
合肥市人社局今天发出通知,正式启动2017年度全市范围内的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通知指出,申报对象面向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仍按照皖人发〔2006〕79号、建人〔2006〕381号文件执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凡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需参加三个月以上大中专学校或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开展的本专业培训,并提供相应的结业证书。
通知强调,申报材料中的有关表格须按统一格式填写,其中“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必须报电子版,申报者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不含节假日)。
通知明确,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皖人社发〔2014〕36号)精神,从2018年开始,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纳入全省建设工程系列统一进行社会化评审,相关并轨实施办法将于2017年底前出台。
具体详情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